阅读公告
2.3.1.1公拍网发布司法拍卖公告,可点击“集中公告”按钮,获取各家拍卖公司依法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同时集中刊登在纸质的《上海法治报》(每周三、周五刊登)。
2.3.1.2拍网连接人民法院资产诉讼资产网,竞买人可先在人民法院资产诉讼资产网(相关链接)进入公拍网,仔细阅读《上海市拍卖机构司法委托拍卖公告》。
2.3.1.3拍卖公告内容包括拍卖人名称、拍卖会名称、拍卖会时间(在线竞价阶段开始、同步拍卖开始时间)、拍卖会(线下,现场)拍卖地点、拍卖标的、咨询方式、注意事项等。
2.3.1.4竞买人应阅读拍卖公告中关于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截止时间,线下咨询、竞买登记和保证金交付截止时间,以及应当提交有效证照、保证金数额、保证金支付方式(除上网上支付,还可银行转账、本票、POS机)。
咨询看样
2.3.2.1竞买人有意竞买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公司咨询实地勘察标的的方法,以免错失实地看样的时间地点、集中看样的要求。
2.3.2.2拍卖公司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可能存在隐性瑕疵,竞买人不勘察标的而盲目竞价,一旦竞得此标的,不得反悔。拍卖公司所交付标的以竞买人看样时的实物为准,包括显性的瑕疵和隐性的瑕疵。
2.3.2.3竞买人看样时应当认真仔细,应当详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家帮助判断标的的质量,一旦参与竞买,即同意拍卖规则的规定、认同和接受标的的现状(标的瑕疵)。
2.3.2.4 拍卖公司对标的进行尽责调查后所形成的文件资料仅供给竞买人的参考,不担保瑕疵。
报名参拍
2.4.1竞买人有意竞买标的,应当按照拍卖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4.2线上报名登记方法。在公拍网(包括手机)上,竞买人填报资料后,会得到短信通知,拍卖公司在公拍网后台进行审核,予以通知的,电话通知竞买人。
2.4.3线上交付保证金方法。竞买人有意竞买标的,在拍卖标的界面,点击“申请参拍及交付保证金”,在“公拍网竞买协议确认”栏,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下一步”,进入“拍品特别告知”,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下一步”,进入“竞买人身份登记”,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页面和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和本人手持身份证各一张,完成之后,进入“支付拍卖保证金”页面,选择并操作“网上支付”、或“银行转账支付”或“线下POS机支付”。
2.4.4线下报名登记方法。到拍卖公司所在地咨询,填写登记表,交付保证金。
2.4.5交付保证金的方法。竞买人可到拍卖公司所在地,按照拍卖规定的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手机号码、联系地址、拟竞买标的、应付保证金金额等,交付拍卖保证金,可选方式有:POS机支付、银行转账,如果是本票,应预留退还保证金的银行卡号。目前,现金类保证金,线下不受理,竞买人应到银行柜台申请银行卡,将现金存入银行卡,可网上支付,也可银行转账、POS机方式支付保证金。
出价竞拍
2.5.1“在线竞价”阶段。
2.5.1.1竞买人登陆公拍网,进入拍卖会,申请“拍卖授权”,拍卖公司审核竞买人身份和保证金情况,予以授权后,竞买人方可参加拍卖会(进入“在线竞价”阶段)
2.5.1.2竞买人取得“出价权”后(刷新页面判断),页面出现“我的状态:已授权”,等待“在线竞价”开始。
2.5.1.3竞买人获取授权的,竞买人的“ 我的公拍网”页面的“已申请参拍的拍品”栏右下角的“去出价”文字框高亮。
2.5.1.4竞买人点击“去出价”,进入“拍卖会/拍品详细”,在“出价”栏,有两个选项,一是“直接出价”,二是“设置代理价”。
2.5.1.5竞买人出价之前,应判断“当前价”的金额,如果“当前领先的竞买人号牌”不是本人,竞买人在点击“直接出价”前,确认系统按竞价阶梯自动给出的金额,可以点击“+、-”,调整出价金额,例如:38万元时,竞价阶梯是1万元,当点一次“+”,则价格上调1万元,变成39万元,以此类推,竞买人应慎重点击。若点“-”,则价格下调1 万元,以此类推,但当价格下调等于“当前价”则不能再下调。
2.5.1.6竞买人出价之前,也可点击“设置代理价”,在弹出的选项框中,点击“+、-”,修正本人“最高出价”,规则是代理价必须高于“当前价”。竞买人可以修改代理价,一旦修改不可撤回,不得反悔。
2.5.2同步拍卖阶段。
2.5.2.1拍卖会进入“同步拍卖阶段”,竞买人既可保持在现有的“在线竞价”页面参与“同步拍”,也可进入“同步拍”的专用页面参与“网络与现场的同步竞价”。
2.5.2.2竞买人也可到拍卖会现场参加拍卖会,例如:竞买人的“在线竞价”号牌是“w11号”,若离开电脑端在现场举牌(由拍卖公司的操作员报出现场的出价),即现场是“11号”,“11号”线下出价则“w11号”线上不能出价。
2.5.3注意事项。
2.5.3.1竞买人可以使用“提醒”功能,此功能与手机APP联动(在开发中),即:开拍前提醒、拍卖临近结束提醒、成交结果提醒。
2.5.3.2竞买人可以使用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后,在手机端(微信应用)查看“在线竞价”实情动态,也可在APP应用端参与“在线竞价”(在开发中)。
2.5.3.3竞买人“在线竞价”过程中,可拨打拍卖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申请与授权、直接出价与代理出价,以及相关事项。
2.5.3.4 当“同步拍卖”开始,“在线竞价”与“同步拍卖”处于并行的状态。
2.5.3.5 在“同步拍卖”过程中,某标的拍卖成交,此标的的“在线竞价”与“同步拍卖”同时结束 ,在标的页面直接显示标的成交结果。
结算付款
2.6.1 竞买成功即竞买人本人以最高价格竞得标的,成为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履行相关义务,支付拍卖价款(包括拍卖佣金),依法缴纳税金(以房地产为例)、补缴税费(如:车辆购置税)。
2.6.2在线上,买受人可在公拍网的“我的司法拍卖”中的页面查询,应按照拍卖规定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在线下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6.3 在线下,竞买人(拍卖会现场)直接了解拍卖结果。如果是设置代理价的,也可向拍卖公司询问拍卖结果。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照拍卖规定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
2.6.4买受人的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应当汇入“司法拍卖监管专户”。
2.6.5买受人未约定的期限内(一般是拍卖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拍卖规定约定的期限为准)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税费,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已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以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线下交割
2.7.1 交割,即拍卖成交的标的交付于买受人。标的交割的方法详见《拍卖特别规定》或《标的特别约定》。
2.7.2 以司法拍卖的房地产为例,标的交割的前提是,买受人按照拍卖规定付清拍卖成交款后。
2.7.3标的交割的基本流程是,拍卖公司代被执行人(房地产权利人)缴纳营业税、房产税(如果有),买受人缴纳房地产契税,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向拍卖公司领取房地产钥匙。
2.7.4 以司法拍卖车辆为例,标的交割是“办证交车”,即,买受人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不转为拍卖成交价款,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等候法院通知,在获取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在取得新的《行驶证》后,与拍卖公司签署《车辆交接书》,完成标的交割。